眉山市彭山区63365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
各村、社区,各站所:
根据国务院、省、市政府《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
作的通知》,及区政府《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》
(眉彭府发[2016]2 号)精神,现结合我镇实际,就做好我镇第
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普查的对象和范围
(一)普查对象。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镇范围内的
下列个人和单位:农村住户,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
住户;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;农业生产经营单位;村民委员会。
(二)普查范围:农作物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
和农林牧渔服务业。
二、普查的内容和时间
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: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;农业土地利
用与流转情况;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;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
业规模化、产业发展情况;新农村建设情况;农村人居环境与
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。
普查标准时间点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,时期资料为 2016
年度资料。
三、普查的组织实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
系统工程,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镇党委、政府决定
成立彭山区63365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(具体名单见
附件),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
在镇统计站,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。
(二)加强协调配合。各村、社区,有关站所部门要按
照统一领导、分工协作、分解负责、共同参与的原则,认真做
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。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
事项,由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;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,由
镇党政办负责和协调。镇农服务中心、林工站、统计等相关站
所要各司其职、通力合作。
(三)加强人员选配。各村、社区也应成立第三次全国
农业普查领导小组,确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要
根据工作需要,选聘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,并及时
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,保证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的误工补
贴,稳定普查工作队伍,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四、普查工作要求
(一)坚持依法普查。凡是符合农业普查对象的单位和
农户,都必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全国农业普
查条例》有关规定,如实填报普查资料,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
靠。任何村社、部门、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和迟
报,不得伪造、篡改普查资料。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,
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,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
施考核、奖惩的依据。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,对普查所获
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,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;要
做好普查资料管理、开发和共享,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
普查机构核准。
(二)加强经费保障。镇财政所要确保普查专项工作经
费落实到位。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,厉行节约,防止浪费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。普查机构要会同镇党政办认真做
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,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。要
通过报刊、广播、公告栏等方式,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
义和要求,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,报道违法违纪
案件查处情况,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,教育广大普
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,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
境。
附件:眉山市彭山区63365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
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彭山区63365人民政府
2016 年 5 月 4 日
附件:
眉山市彭山区63365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组 长:梁 兰 镇党委书记 喻 刚 镇长 副组长:游翎瀚 镇武装部长、副镇长 佘 毅 镇党委委员 成 员:徐 佩 镇党政办主任 陈莉君 镇财政所副所长 周保春 镇农服中心主任 罗群芳 镇林工站站长 周胜建 镇农机站主任 潘 楠 镇综治专干 冯 霄 镇治理办主任 罗广平 镇劳保所所长 郭建旭 镇文化站站长 周胜建 镇农机站站长 杨 阳 镇党政办副主任 李绍军 镇兽防站站长 陈永国 镇村建所工作人员 李 璞 镇统计员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,由镇党委委员佘毅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具体工作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人员名单
普查人员: 刘献良 五一社区会计 张 萍 五一社区网格员 李学学 顺江村会计 刘 崚 顺江村网格员 陈满伦 泉水村会计 黎 静 泉水村网格员 赵建华 江渎村会计 余 利 江渎村网格员 周国明 茯苓村会计 张 庆 茯苓村网格员 高水清 泥湾村会计 廖 军 泥湾村网格员 李晓华 大塘村会计 吴超贵 大塘村网格员 各村两委成员 各农业社社长在普查过程中要全力配合, 积极协调,确保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