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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内容
流水号
20180504002
标 题
大队扣押社员土地安置款
发件IP
171.210.202.*
写信时间
2018年05月4日
信件内容
本人杨雷,四川省彭山区武阳乡江渎村2组社员(原江渎村4组)2018年5月大队开会讨论分配土地安置款,大队决定:户主余群,成员儿子杨雷,儿媳滕丽琴,孙女杨杼予 四人只分配三人土地安置款扣押社员杨雷土地安置款。 四人均系江渎村2组社员,有住房、土地。
办理情况
处理状态
未处理
处理对象
63365
主办单位:彭山区人民政府(028-37621271 37621272) 承办单位: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(028-3761336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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