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经济发展。坚持以农民增收为重点,推动产业结构调整,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,加快发展现代农业,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转。推广农民家庭经营、专业合作与产权合作相结合的规模经营,构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。(二)社会管理。坚持以促进和谐为重点,加强社会稳定评估和安全监管。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,深化平安建设工作,综合发挥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。坚强村民自治,建立健全农村新型治理机制。(三)公共服务。坚持改善民生为重点,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。落实强农惠农政策,抓好各项民生工程。加强城镇和社区建设,加强乡村规划、农村生态建设、环境保护和城乡综合治理。(四)执法监督。坚持依法行政为重点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要求,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。